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评选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及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办人[2019]390号)精神,为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厅《通知》(附件1,有删节,原文请在省教育厅网站查看)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等政策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杜绝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乡中心校领导或其他人员以一线教师名义上报参评(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副校长,无论兼课与否都不能参评省模范教师或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保证乡村学校优秀教师推荐指标落实到位。若发现弄虚作假,即收回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无违纪、违法现象。

2.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专任教师(学校校长、副校长无论是否担课均无资格)和教研机构业务人员。推荐对象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和有效继续教育证书。

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推荐者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教学水平。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市级优秀教师或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称号(农村学校教师获得县级相应表彰);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或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的优质课及实验装备部门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4个学科实验内容的优质课,并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优质课与教学教研成果奖之类不予认可,农村学校教师获得县级有关部门的相应优质课)。正常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有效证书。

3.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是学校(幼儿园)及教育行政部门等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幼儿园)正副职领导参加评选,必须按照校长培训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推荐者要在学校管理和服务方面有比较丰富的经验。为形成学校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做出了突出贡献,其经验理论和方法对学校管理工作有创建性的指导意义。获得过市级有关表彰一次或县级两次;农村学校教育工作者申报,奖项要求县级一次即可。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方向明确,学校管理规范,成绩突出。近5年来落得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2次以上。

三、市教育体育局结合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学校教师编制和在校生情况核定推荐名额(附件2)。各县(市、区)、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上报推荐材料,不得突破。届时,市局将按照省厅规定条件,对推荐人选呈报材料逐一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完成此次推荐工作任务。

四、认真组织材料,按时上报。各单位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务于2019年8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1.要认真阅读省厅《通知》(附件1)和《整理上报材料注意事项》(附件3),认真细致组织整理材料。

2.各级各类表彰、奖项,时限5年左右,早前获得不必提供。

3.申报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者,要报送2017—2019年度教案(不在“奖项清单”等任何资料上显示,只报送即可。每年1本,共3本)。

4.《征求意见表》:第一栏、第二栏学校或单位内有相应机构的签字、盖章即可。若没有,由主管部门的相应机构签字、盖章。第三栏所属辖区派出所盖章,先进集体只处理该栏。签写内容:经查无违法违纪录。

五、加强领导,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了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

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2.商丘市评选推荐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4.整理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13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链接:2019年省表彰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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